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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山县农业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信息发布者:ywq杨伟清
    2018-06-28 19:53:17   转载

    衡山县农业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来源: 时间:2017-10-10 00:00:00 【字体:   小】

    • 索引号:000014348/2017-90277

    • 统一登记号:

    • 文  号:山农业字〔2017〕45号

    • 公布时间:2017-10-10

    • 来源:

    • 信息时效期:


    衡山县农业局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衡山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县政府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二、任务措施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梳理执法内容,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丰富公示载体,在以门户网站、办事大厅为载体的基础上,进一步运用微信平台、媒体等载体创新公示形式。

    1制度全覆盖。按照县执法公示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动态调整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法制机构审核后予以公示,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在衡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

    2)根据双随机监管要求,编制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审核后予以公示。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执法流程图和服务指南公示后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4)在衡山农业网上公开本部门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在执法活动中统一使用经省法制办备案的本系统执法文书样本,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

    3)结合本部门职责制作服务指南、岗位信息公示牌等,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各类减、免、缓、征的条件、标准以及办理程序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在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

    2)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5创新公开方式。

    1)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运用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及办公地点显示屏公示执法信息。

    2)探索运用微信平台、媒体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3)积极探索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或执法办案系统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台的即时推送。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及相关制度、执法流程图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1)规范使用经法制办备案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2)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重点对调查终结报告、集体讨论、自由裁量权运用、罚缴分离等环节进行检查,促进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3)按要求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音像记录清单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2)严格按照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按省统一要求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并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

    4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

    5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健全审核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2落实审核主体。(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政府法制办及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按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3)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1)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类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2)创造条件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根据实际,按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审核流程图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9—10月)

    1制定方案。按照县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我局具体工作方案,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2动员部署。召开农业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201710月)

    根据省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制度文件,结合部门实际,在201710月底前完成细化完善本部门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将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须报送备案的内容编辑成执法工作手册,于20171031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711月)

    1.规范实施。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自201710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2.优化提升。注意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注重总结实施三项制度的成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及相关股站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改革任务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把推行三项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

    (二)抓创新求突破。

    一是制度落实要做到全覆盖。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及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的三项制度,制度建设要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二是抓好音像记录设备的配备和使用。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活动中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三是行政执法公示内容要全,平台要丰富。梳理执法事项,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和载体,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利用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办事大厅、服务指南、微信等平台,不断丰富公示载体。四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不留死角。对简易程序意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在执法案卷文书中设置法制审核栏。未经法制审核或法制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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